4 月 3 日,河北保定 「涞源反杀案”」当事人王新元夫妇决定放弃国家赔偿的申请。此前王家曾申请 104 万元国家赔偿。其子王欢称,全家只希望能平静的生活并感谢大众关注。
2019 年 3 月 3 日,检察机关对「涞源反杀案」作出不起诉决定,认定王新元、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一家出具的《不起诉决定书》
2 月 24 日,涞源县公安局作出决定,不追究「反杀案」当事女大学生王晓(化名)刑责,解除对王晓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。
1 月 21 日,保定市政法委高度重视该案,要求市县两级依法办案并介入。目前,该委正在指导保定市警方、检方及涞源县警方、检方,审查该案。
2018 年 7 月 11 日 23 时许,王磊携带凶器进入王某某家院中,引起护院的狗叫。王新元在住房内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,即让王某某报警,并拿铁锹冲出住房,与王磊打斗。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。王新元、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,连续先后用菜刀、木棍击打王磊,直至王磊不再动弹。